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執業會計師也成詐騙集團拉攏勾結對象,橋頭地檢署在偵辦詐騙案中,發現鄭姓執業會計師涉嫌協助詐欺、博弈洗錢集團協助虛設人頭公司從事詐欺與洗錢行為,檢察官指揮警方搜索並拘提鄭高姓會計師及人頭公司負責人、會計師事務員工在內的36人到案,偵訊後認鄭某涉犯違反公司法、洗錢、偽造文書等罪嫌,嫌疑重大,並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橋頭地檢署是接獲刑事警察局情資,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涉嫌與詐欺、博弈集團勾結,擔任詐團軍師協助詐團虛設公司行號進行詐欺、洗錢情事。立即指派專責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蔡婷潔指揮偵辦,經深入調查後,發現高雄設有楠梓所及左營所的主持執業會計師鄭某及劉姓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的代辦業者涉有重嫌。
檢警調查,鄭、劉2人均明知依「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等規定,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應確認客戶身分,並應對於業務關係實施持續性之客戶審查。
2人亦明知詐欺、博弈犯罪集團需透過設立人頭公司開立金融帳戶,作為賭客入金或詐騙贓款之匯入帳戶,或透過人頭公司架設不實網站,與第三方支付業者簽立金流服務合約以隱匿、掩飾犯罪所得,佯裝人頭公司有正常營運,彼此間為不實的交易往來之情事。
2人竟自113年間起,與潘姓、陳姓等多名詐欺、博弈洗錢集團成員共謀,由鄭某指示會計師事務所旗下員工,辦理人頭公司行號之設立登記、取得虛偽不實之發票、出貨單或銷貨單據,替各該人頭公司行號辦理稅務申報,再製作不實會計憑證與交易紀錄,營造各該公司(行號)間有合法交易之假象,另協 助填具當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持以向主管機關申報當期營業稅,以此方式替犯罪集團「維運」洗錢管道。
檢察官蔡婷潔1月7日指揮刑事警察局、高雄市警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警刑事警察大隊、台中市警刑事警察大隊、桃園警刑事警察大隊、宜蘭縣警刑事警察大 隊,會同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執行搜索40處,並拘提包含被告鄭、劉2人及人頭公司負責人、會計師事務所員工在內的36人到案。
檢察官偵訊後,認鄭某、劉某涉犯公司法之資本額查核不實罪、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罪、刑法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公印罪、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商業會計法之填製不實之會計憑證罪,嫌疑重大,並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被告鄭某羈押禁見;被告劉某則具保新台幣15萬元並限制住居。
檢察長張春暉表示,現今詐欺集團已有「產業化」與「專業分工精細化」之趨勢,為求規避查緝,開始吸收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構築防火牆並擔任軍師,檢方不容許專業知識成為詐欺犯罪的幫兇,未來將持續跨機關合作,擴大電信詐欺犯罪打擊面,期能有效斬斷專業人士對犯罪集團的供輸鍊,避免更多專業人士受利誘為電信詐欺等犯罪集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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